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三章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3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 第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保险单证或其他财务保证证明的查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