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2001年) 13.7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7 经审核,船上的管理及操作符合经认可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将向船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安全管理证书”。该证书作为船舶符合本规则有关要求的证据。 13.6 目录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