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年) 第二章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 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