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年) 第二章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09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实施详细检查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