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四章 集装箱检验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集装箱检验 第十八条 集装箱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二)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