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三章 海上设施检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海上设施检验 第十六条 海上设施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四)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