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7年) 第七条 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者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应税船舶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7年) 应税船舶负责人申领吨税执照时,应当向海关提供下列文件: 第七条 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者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应税船舶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 应税船舶负责人申领吨税执照时,应当向海关提供下列文件: (一) 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收存证明; (二) 船舶吨位证明。 第七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