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