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鼓励和保护在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原则下,开发利用航道,发展水运事业。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