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 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第十八条 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 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第十八条 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