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4年) 第五章 能源储备和应急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4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能源储备和应急 第四十七条 国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方式,发挥能源储备的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和应对急需等功能。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