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 第七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