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