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用人单位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