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