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