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