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