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