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 第四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四十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