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