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十五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