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1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涉外经济贸易合同条例参照本法的原则和国际惯例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七条 本法从1982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