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 第五章 财产与监管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财产与监管 第十七条 红十字会财产的主要来源: 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人民政府的拨款;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