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红十字会财产的主要来源:

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人民政府的拨款;

其他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