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09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09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标志 第十六条 红十字标志具有保护作用和标明作用。 第十七条 因宗教信仰使用红新月标志的,其使用办法适用红十字标志的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军队使用红十字标志,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禁止滥用红十字标志。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