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红十字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应当与其宗旨相一致。

红十会对接受的境外捐赠款物,应当建立专项审查监督制度。

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