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 第三章 职责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职责 第十四条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