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