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第二章 法律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法律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