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2025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2025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开放的口岸开展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应急处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