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2025年) 第二章 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202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十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