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