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领购发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