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5年)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5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