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保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保护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等合法权益。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有权自主选择课题,探索未知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