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遵循科学技术活动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的原则,超前部署重大基础研究、有重大产业应用前景的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