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一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提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服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参与和发起国际科学技术组织,增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