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三条 国家完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机构设立、支持、调整、终止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