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 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四十一条 国家统筹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