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二章 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十条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和技术协作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