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 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种子生产经营者依法自愿成立种子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成员和行业发展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信用建设、市场营销和咨询等服务。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