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第三章 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十四条 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