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 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