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二章 汇票 第五节 付款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二章 汇票 第五节 付款 第五十七条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