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