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二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被引用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