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一百零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五条 第一百零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