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 第二章 汇票 第二节 背书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汇票 第二节 背书 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