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三章 救助程序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救助程序 第三十八条 申请教育救助,向就读学校提出,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申请住房救助,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