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 4. 能防止井下污水散流,并采取封闭的排放污水系统。 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五十条 4. 能防止井下污水散流,并采取封闭的排放污水系统。 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