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二条 矿山开采应当有下列图纸资料: 地质图(包括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 矿山总布置图和矿井井上、井下对照图; 矿井、巷道、采场布置图; 矿山生产和安全保障的主要系统图。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